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重点大学。
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院校代码:13599)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东北大学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依山傍海、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中国最具开放色彩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下设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美术系、表演艺术系、国际商务系、基础部,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主,兼容文学、管理学部分专业的艺术院校。现有来自全国18个省市的在校学生约4000人。学院拥有国内艺术院校一流的教学设施和良好的专业艺术教学实践场地。学院拥有专业能力强且有丰富教学经验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在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正稳步提升。宽敞的学生宿舍、两个可供40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食堂及周到的社会化服务,为学生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技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合格人才。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凡具备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其中表演(舞蹈、影视表演、表演与播音主持方向)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影视表演、表演与播音主持)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3cm以上,男175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男185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3、报考外语要求:只招收英语考生。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表演专业
设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键盘器乐演奏、音乐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音乐综合素养,并且具备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及音乐文化知识传播;初、中级音乐教学管理和策划能力;能够在中小学、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社区、企业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演唱、器乐演奏、教学及艺术实践的组织、文化艺术事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二)艺术设计专业
设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4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视觉传达设计创作、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教学和实践动手方面的能力,能在不同的艺术设计领域、个体创业领域、企业、社区和相关管理单位从事设计,动手操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绘画专业
设有油画、环境雕塑、数字绘画艺术和美术教育4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综合知识的运用,其中,数字绘画艺术方向培养能够应用数字技术进行动画、数字三维动画艺术片的创作与制作;其他方向培养雕塑、民间陶艺、美术教育和绘画、创作的应用型人才。其中,报考数字绘画艺术的学生入学时应有能力自行配备笔记本电脑。
(四)表演专业
设有影视表演、表演与播音主持、舞蹈表演3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表演综合知识及素养,并且具备表演能力、编导基础能力和掌握表演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艺术院校文艺团体、初、中级艺术教育领域、广播电台、电视台、企业、社区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和表演与播音主持的应用型人才。
(五)日语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基础和一定的专业倾向并能熟练运用日语,在教育、外贸、外事、宣传、涉外事业等部门从事教学、翻译、基层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
(六)工商管理专业(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富有时代特征和创业精神的旅游管理高级应用型人才,重点培养在现代旅游业、饭店业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在各级旅游规划、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行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七)市场营销专业(物流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物流系统的环节运输、保管、搬运、包装、流通工作能力,能够在物流公司、运输机构、货物仓储、配送、装箱运输组织从事国际国内货物贸易代理、货源组织、物流配送、仓储、理货、装箱积载、运输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八)电子商务专业
培养目标:电子商务是一个兼容管理学、经济学和信息技术等多学科门类的交叉学科。主要培养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的,有开拓创新精神,系统掌握并能综合运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理论、技能和方法,以及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政府各类管理机构、网络企业、传统产业中的各类企业,特别是涉外组织,如跨国公司、外资企业、进出口公司等等,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电子商务运作、企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规划、评估咨询及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的应用型人才。
(九)会计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会计实务处理、财务分析、筹资与投资决策等方面的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知识和能力,能够在企业、各事业单位及金融行业从事会计、财务以及审计实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
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我院承认未设专业加试的所在省(自治区)联(统)考专业加试成绩。
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2007年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省份 |
地区 |
报名时间 |
加试时间 |
报名及加试地点 |
加试科目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1月19日 —1月20日 |
1月2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音乐表演(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表演与播音主持)、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舞蹈表演) |
吉林省 |
长春市 |
1月23日 —1月25日 |
1月26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音乐类、表演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
内蒙古 自治区 |
通辽市 |
1月22日 —1月23日 |
1月24日 |
内蒙古民族学院 |
音乐类、表演类、美术类 |
呼市 |
1月29日 —1月30日 |
1月31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包头市 |
2月2日 —2月3日 |
2月4日 |
包头市一机一中 |
美术类 |
山东省 |
济南市 |
3月7日 —3月8日 |
3月9、10日 |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音乐类、表演类、美术类 |
允许在我院(大连考点)进行专业加试的省份及科目:
1、美术类:
(1)允许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专业加试。
(2)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只允许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专业加试。
2、音乐类:
(1)允许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专业加试。
(2)黑龙江省只允许音乐表演(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专业加试。
3、表演类:允许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的考生在我院进行专业加试。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6日、17日 考试时间:2007年3月18日
报名、考试地点: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考试内容 |
学制 |
专业满分 |
音 乐 表 演 |
声乐 演唱 |
美声 民声 通俗 |
两首音乐作品(中外作品不限),伴奏自备;视唱曲谱(五线谱、简谱均可);乐理及练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
四年 |
200 |
器乐 演奏 |
管弦乐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大号、长号、圆号、长笛、巴松) 民乐演奏(扬琴、古筝、琵琶、竹笛、二胡、笙、中阮、唢呐) |
两首器乐作品(管弦乐和键盘器乐中外作品不限);视唱曲谱(管弦乐和键盘为五线谱、民乐五线谱与简谱均可);乐理及练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
四年 |
200 |
键盘器乐演奏 |
钢琴 |
四年 |
音乐 教育 |
声乐 器乐 |
一首声乐或钢琴作品参加考试(中外作品不限);视唱曲谱(五线谱、简谱均可);乐理及练耳笔试(一张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
四年 |
200 |
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 |
声乐 器乐 |
自选声乐或器乐作品二首 |
四年 |
100 |
艺 术 设 计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素描、色彩 (画具自备) |
四年 |
200 |
环境艺术设计 |
四年 |
服装设计 |
四年 |
服装设计与表演 |
形体测试(身高、三围);台步(自备音乐);才艺展示(舞蹈方向) |
四年 |
300 |
绘 画 |
数字绘画艺术 |
素描、色彩 (画具自备) |
四年 |
200 |
环境雕塑 |
四年 |
油画 |
四年 |
美术教育 |
四年 |
表 演 |
影视表演 |
台词、声乐、形体展示、 命题小品 |
四年 |
500 |
表演与播音主持 |
朗诵、声乐、形体展示、 即兴评述或演讲 |
四年 |
500 |
舞蹈表演 |
基本素质测试(软开考核);技能测试(把上训练、中间训练、跳跃训练);模仿、技巧展示;命题编导;音乐节奏测试 |
四年 |
500 |
五、学制与毕业
全日制本科四年。学习期满,修完规定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东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经审查合格者,由东北大学颁发按国家规定注明大连艺术学院的学位证书。
六、录取原则与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联(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两个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绘画(美术教育、数字绘画艺术、油画、环境雕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键盘器乐演奏、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表演(影视表演、表演与播音主持)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原则(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除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非艺术类考生
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根据第一志愿所报专业进行录取,录取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进行取舍。
七、其他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八、学费、住宿费
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14000元/年,非艺术类学生12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
九、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加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和电话查询专业成绩。
十、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neudlac.com